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原油期貨可交割油種品質和升貼水的公告,內容為:
〔2020〕34號
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貨標準合約》、《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關于原油期貨可交割油種、品質及升貼水規定的公告》(〔2018〕2號)有關規定,結合目前國內外市場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調整巴士拉輕油的升貼水標準。調整后的原油期貨可交割油種、品質及升貼水規定如下:
原油期貨可交割油種、品質及升貼水標準

注:1. API度=(141.5/60華氏度時的比重)-131.5;比重,根據ASTM D1298確定。
2. 硫含量,根據ASTM D4294確定。
3. API°≥28,硫含量>3.5%且≤4.0%的巴士拉輕油可以與API°≥26且<28,硫含量≤4.0%的巴士拉輕油混裝,但各自不得分別與API°≥28且硫含量≤3.5%的巴士拉輕油混裝。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將密切關注和分析各油種市場情況變化及發展趨勢,適時對油種、品質及升貼水進行調整。
特此公告。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6日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