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期所發布公告,于當日發布《上海期貨交易所標準倉單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修訂案)》(下稱《管理辦法》)。
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標準倉單交易平臺現有業務的不斷完善,新業務的不斷拓展,為進一步滿足市場參與者的需求,更加符合倉單交易業務的實際操作需要,同時配合新品種白銀標準倉單交易以及新業務買方掛牌交易業務的未來上線,對現行《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此次修訂,一是完善倉單交易商準入制度,增加相關豁免條款。二是完善交易制度,為配合買方掛牌標準倉單交易業務的上線,對交易業務相關條款進行修改。三是完善結算制度,針對倉單交易商是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的,對結算業務相關條款進行修改。上述修訂將進一步完善上期標準倉單交易平臺的功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上述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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