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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姜晴和、張彬、梁紅漫等三人分別作為邁科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9年7月后兼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兼財務經理(2019年8月前任財務經理)和首席風險官,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決定對邁科期貨及姜晴和、張彬、梁紅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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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隨著國內期貨公司進入業務轉型發展期,創新業務成為不少期貨公司的營收新增長點,但整體來看,期貨公司創新業務仍處于起步階段,隨著業務總體規模不斷擴大以及同行競爭加劇,行業發展的問題也在不斷顯現。事實上,今年以來,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業務頻現風險事件,合規內控問題備受市場關注,如何在創新業務發展的同時提升自身風控能力成為行業共同面對的挑戰。
而作為邁科期貨的風險管理公司,全資子公司邁科資源管理(上海)目前從事基差貿易、倉單服務、合作套保、場外衍生品業務和做市業務等業務。據邁科期貨2019年半年報顯示,邁科期貨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4105.54萬元,同比增長11.19%,但在歸屬掛牌股東的凈利潤上虧損2015.01萬元,同比下降200.48%,其中,風險管理子公司業務拓展乏力,子公司虧損1193.34萬元,是公司經營業績較明顯下滑的重要原因。
除了風險管理業務以外,邁科期貨的資管業務也陷入違規風波。早在今年七月,證監會發布公告表示,邁科期貨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中,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部分資管計劃違規、未制定科學合理的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制度等違規問題,被陜西證監局責令改正,在完成整改并經證監局核查驗收前,不得新增資管業務,資管計劃不得新增投資者和募集規模,存量資產管理計劃除因持有資產未到期或延期外不得展期。
不難看出,對于期貨公司而言,創新是把“雙刃劍”,隨著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業務開展的合規成本將不斷提升,對公司風控體系及能力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對風險管理公司而言,要牢記風險控制是其生命線,業務發展要結合自身的各方面條件,應該穩扎穩打,發展不宜過于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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