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戰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下稱上期能源)將上市20號膠期貨,繼續沿用“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人民幣計價”的交易模式,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上期能源于7月5日公布了《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20號膠期貨標準合約(征求意見稿)》等相關規則,就20號膠期貨標準合約、交易、交割、結算、風險控制等相關業務規則公開征求市場意見。
在上期能源現有業務規則框架下,隨著新品種的引入,規則層面的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新上市合約及附件;二是《交易細則》中新增一章,為20號膠期貨的套保和套利;三是《風險管理細則》中新增一章,為20號膠期貨的風險控制參數;四是《交割細則》中新增一章,為20號膠期貨的交割規則,涉及商品注冊具體要求、交割品管理、標準倉單有效期等,由于20號膠期貨的交割品實行商品注冊管理,《交割細則》關于商品注冊的原則性規定也做部分優化。
同時,為了優化吸引境外投資者環境,調整《結算細則》中關于會員為境外中介機構辦理委托代理業務的結算準備金余額要求。
上期能源表示將認真聽取、統籌考慮市場各方的寶貴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20號膠期貨合約規則制定工作,為20號膠期貨的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夯實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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